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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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11:30

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陕统发〔2013〕4号)

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以“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为主题,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为主要内容,以促进“两个健康”为目标,结合榆林实际,充分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更好地为打造陕北民营经济的升级版、率先在全省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要坚持引导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既发挥统战部、工商联的组织引导作用,又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主体作用;要坚持解疑释惑和排忧解难相结合,既努力化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上的困惑,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防止活动走过场,出现“两张皮”;要坚持广泛覆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既最大限度动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又要把各级人大、政协和工商联、商会组织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骨干力量;要坚持教育实践活动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以活动推进企业稳步发展,以企业发展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多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实力不断发展,经营领域日益广泛,已成为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极,对社会发展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市委已经确立了榆林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17年榆林的GDP达到6000亿元,其中非公有制经济要完成2800亿元的宏伟目标,这就更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如理想信念意识淡薄、谋求发展信心不足、诚信缺失、非法集资、与民争利、环境污染等。通过开展这次教育活动,要促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改进发展思路,不断增强信念、信任、信心,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和优势,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为榆林的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做出非公有制经济应有的贡献;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带头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倡导文明正气,弘扬正能量,践行正作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公益事业,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摸得着看得见的实效。

二、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 根据全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及要求,我市与全省同步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6月下旬)。主要是做好方案制定、组织动员等工作。 我省将在6月下旬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各县区要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抓好具体贯彻落实,最大限度地动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参与活动。

(二)实践活动阶段(6月下旬—9月下旬)。主要是做好开展学习讨论和实践活动等工作。 要组织学习十八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重要论述,加深对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的领会。 要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内容,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具体突出五抓:

1、抓培训,搞好集中教育。培训教育要突出政治性,根据企业家的建议与意见,通过邀请专家、举办论坛、组织大讲堂、进名校和“走出去”观摩教育等形式,启动“316”培训工程,举办1-2次培训班,每次约安排50-100人。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举办2次培训教育,实现会员培训全覆盖。

2、抓服务,促进企业发展。要形成问政、问计、问需于非公有制企业的长效机制,构建五大平台,助推非公有制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构建融资担保平台。邀请知名专家为企业提供国家政策性资助专项资金申报的咨询与对接,组织金融团赴江浙沪进行学习考察,与榆阳民生村镇银行合作成立榆林市总商会城市商业合作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二是构建部门联动平台。强化服务职能,重点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利用省市对中央16号、省委12号、市委1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的契机,联合榆林电视台、榆林人民广播电台、榆林日报、榆林晚报、榆林新闻网等主流媒体,深入到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了解全力支持服务非公经济的具体政策落实情况,宣传党委政府与非公企业奋力拼搏、齐心协力、共度难关的决心与积极举措。 三是构建法律维权服务平台。以提升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和发展信心为目的,整合资源,联手会内15家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单位法律顾问,组建律师服务团,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群策群力为非公经济界提供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构建宣传信息平台。省上将启动《改善投资环境 民企有话说》、《建设小康陕西 民企在行动》、《建设陕西的他乡人》专题报道,商业化运作创办《今日陕西》杂志,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是构建互访交流对接平台。督促落实市县两级领导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活动期间,受联系的非公有制企业要至少2次邀请联系领导进企业,切实加强政企对话,加深感情、增进共识;召开市县区工商联联动、南北企业家互动交流合作会,推动南北交流合作;邀请美国匹兹堡市商会访榆,推动双方合作。通过座谈会交流、参观考察等形式,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相互学习借鉴,引导其抱团共赢发展。

3、抓经营,提振发展信心。通过召开转型升级现场交流会、先进管理经验报告会,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抓住用好发展战略机遇期,坚定信心,排除干扰,不乱阵脚,诚信文明合法经营,加快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升核心竞争力。

4、抓责任,弘扬奉献精神。通过开展光彩事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智力资助、公益慈善事业等社会实践活动,坚定共同理想,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5、抓典型,注重分类指导。要根据非公有经济人士所在地区不同、所在企业不同、成长经历不同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做到指导出实招,解困办实事、活动见实效。要培育挖掘典型,适时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推广成功经验。 市县区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真正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不回避、不推诿,想方设法及时解决;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难点工作,注重跟踪问效,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边解决问题,确保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三)总结交流阶段(10月份) 按照可信、可比、可学的要求,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进行总结讲评。通过采取各种媒体新闻报道,大力宣传和展示我市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推广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弘扬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正能量,为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三、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县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及基层商会要按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安排,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活动不出偏差、不走过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委统战部和工商联要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始终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开展活动。要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争取专项经费支持。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要对全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机关干部要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一起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深入企业、转变作风。在活动中广交新朋友、深交老朋友,注重通过座谈和访谈等方式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直接交流。

(二)发挥主体作用。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团结、引导、带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要把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表现情况,作为综合评价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要内容。

(三)运用商会优势。要充分发挥直属商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基层商会等各类商会联系企业紧密的优势,把商会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依托。加强对商会负责人的培训,商会会长、秘书长既要参加工商联组织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又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所在商会特点组织会员参加和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到学习讨论不留空档,教育实践不留死角。

(四)积极探索创新。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活动内容、载体、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寓教育于服务之中,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主动参加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要畅通信息沟通报送渠道。要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整体推进。要丰富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和深化工商联系统开展的“走进非公有制企业,宣传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真诚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的活动。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引导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深入宣传报道。要运用企业现有的橱窗、墙报、厂务公开栏、内刊内报等宣传渠道,营造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 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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